人口计生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13 00:13:32
人口计生自查报告

人口计生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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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自查报告1

按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xx年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要求,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了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与计生工作责任到位

农业系统成立有专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平任组长,党组成员 六名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和各二级单位各有一名兼职计生干部,负责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具体工作。年初,以五农发〔20xx〕19号文件下发了“农业局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李平局长亲自主持2次会议,部暑农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并强调各单位计生工作中的各项责任。

二、措施到位,完成本系统人口与计生工作任务

㈠20xx年初,领导小组组长李平同志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做到措施到位,层层负责,确实担负起计划生育这一重担,年终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制。计划生育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计划生育出现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务员考核时将考核为不合格。

㈡常住人口帐卡建设规范,辖区内常住育龄妇女46人,建卡46人,未婚女青年登记18人,流入育龄人员登记16人,流出育龄人员登记10人。登记、转归及时率达100%;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达100%;对流入、流出人员建帐建卡,登记及时率达100%;流入人员的持证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100%。

㈢加强学习宣传力度。20xx年我们结合农业系统的工作特点,在宣传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同时,特别加强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修改后的《婚姻法》的宣传力度,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浓厚氛围。

㈣认真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农业系统共为21名独生子女兑现保健费1380元。

20xx年农业系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综合协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农业局作为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单位,我们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在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将农业项目的实施、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尽量向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及计划生育二女户倾斜。

㈠在建设生态家园项目工作中尽力为全县部分独生子女家庭、二女户家庭创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20xx年计划建农村沼气池6000口,现已建成5000口,其中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占40%以上(具体到户的数据未统计上来),按照一口沼气池补助1500元(材料和工资)。每年仅节省燃料、电能、化肥、农药等可直接为农户带来800元的经济效益,农户建好一口沼气池,一年四季基本上不需要上山砍柴,可以大大减轻劳动强度。用上沼气后,告别了烟熏火燎,享受到了用燃气炊事的现代文明生活,特别是减轻了农村妇女的家务劳动强度。

㈡在二轮延包工作中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㈢截止20xx年9月止,共为227名生子女户、二女户提供农机购置补贴,因为购置的农机品种不一样,补贴标准为1500元不等。共补助资金34万余元。

㈣20xx年省农业厅下达我县科技示范县项目1000户,目前已培训80%,其中,已培训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308户,在项目执行时,优先会及到农村独身子女户和儿女户家庭。

㈤20xx年,农业局联系村2个,即: 的腰牌村、采花乡 村。各村联络员在帮助做好经济、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的同时,积极参与该村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到九月止,两个联系村均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总之,近一年来,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人口计生自查报告2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xxx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全镇32村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工作。下面将我镇清查情况汇报如下。方案>

接到通知,主管领导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排查方案,周密部署。全镇32村共分为4片,片长带队进行调度指挥,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实施入村排查,村“两委”干部和村计生专干一同走访排查。最后将排查结果统一上报。

经过主管领导、片长、包村干部的共同努力,排查任务顺利完成。经过认真仔细排查,没有发现书写不规范、字迹模糊、表达不准确、引起歧义的标语口号。不存在内容过时、呆板、生硬、教条的宣传标语。并对个别被遮挡的标语进行了清理。我镇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良好。

  xxx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20xx年6月1日

人口计生自查报告3

根据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社旗县东南,人口3.5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社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此处隐藏9371个字……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xx年1月截止到20xx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87.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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